教务管理
GRADUATE SCHOOL
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价工作的通知
作者:sunm
上传时间:2015年07月10日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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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课程教学评价是保障和提高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做好研究生课程评价工作对于提高研究生课程教学水平及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学校已建立公共课由研究生院负责,专业课由各单位负责的研究生课程评价体系。为做好本学期的研究生课程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本学期各单位开设的研究生课程(含学位课和非学位课)  

二、评价时间

各单位应在2015年7月17日前完成课程评价指标的维护工作(操作程序见附件1,具体的评价指标可参照附件2)。本学期的研究生课程评价时间为2015年7月18日至9月5日,请通知研究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评价工作。不参加课程评价的研究生将不能查询该门课程考试成绩。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价工作,及时督促研究生履行职责,确保教学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为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课程评价结束后,各单位应认真分析此次研究生课程的评价情况,找出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课程评价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各单位务必于下学期开学一周内(2015年9月7日正式上课)将此次评价工作的书面报告报研究生院备案。对未按要求开展课程评价工作或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  

附件1: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价系统操作指南

附件2: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价指标

研究生院

二○一五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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