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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年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pyb
上传时间:2020年01月02日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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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强化研究生创新意识,提高学术型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引导研究生在高级别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取得高层次的实践成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根据《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开展2019年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的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申报人需先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相关证明材料扫描pdf电子版在管理系统中上传(科研成果需含封面、目录、正文页,实践成果包括获奖证书等);然后将证明材料复印件于202016日前送所在单位初审。

2.各单位初审后在系统内审核通过,然后将发表/获奖时间在201911日至20191231日范围内的项目导出《统计表》,根据《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山东师大研字〔201838号)》(见附件)筛选保留符合奖励条件的成果,同一项成果多人填报的只保留位次最前的一项。统计表电子版连同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于19日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注:论文类在系统中将本单位名单导出后,保留符合奖励条件的成果,然后最右侧增加“是否有教职工参与”、“申报奖励级别(ABCDE级)”二列并如实填写,最后命名为“xx学院2019年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论文类”;实践类在系统中将本单位名单导出后,保留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然后最右侧增加“申报奖励级别(一、二、三等)”一列并如实填写,最后命名为“xx学院2019年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实践类”。两类成果分别汇总上报。

3学校将对论文收录情况进行统一检索,根据《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对申报的成果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二、注意事项

1.研究生应如实填写成果申报材料,各单位要坚持标准,严格审查材料。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将根据《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取消奖励,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研究生申报的科研成果被转载或收录的,按其最高级别刊物进行认定。

3.科研成果必须为在申报期内正式发表(以统一检索收录情况为准),接收待发及Online的下一年度申请。


研究生院

2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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