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学位点建设和研究生培养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续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及续聘办法
(一)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按照《山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管理实施办法》(山东师大学位字〔2020〕15号)规定,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位点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管理实施细则》。各单位根据我校研究生招生规模结构及研究生导师队伍现状适度调整研究生导师结构,增加专业学位导师遴选比例,学术学位导师原则上不再新遴选校外兼职导师。
(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2023年度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合作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按照《山东师范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实施细则》(山东师大学位字〔2021〕12 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遴选办法,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续聘工作。相关遴选办法可从研究生院网站查阅(研究生院网站“导师工作-相关文件”栏目)。
(二)学校将对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人进行监督,如发现不符合本单位遴选条件上报或不按照规定程序遴选的,将取消申请人遴选资格并对其学院进行通报批评,同时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并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
(三)所有表中的“近三年”均指2020年1月至2023年4月。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3年5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一)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材料清单(均为一式1份)
1.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管理实施细则》;
2.新遴选及续聘的《山东师范大学2023年申请担任硕士生指导教师汇总表》和《山东师范大学2023年申请担任合作硕士生指导教师汇总表》。
(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材料清单
1.《山东师范大学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山东师范大学申请担任合作博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一式3份);
2.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证明材料、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正式发表或出版的主要学术论文(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著作(封面、出版信息、目录、封底等主要信息页)、SCI、EI 、SSCI、CSSCI等检索证明(检索证明至少包含收录情况、影响因子、分区情况等信息)、获奖证书、科研项目任务书或批件等材料的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一式1份)。
3.《山东师范大学2023年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汇总表》和《山东师范大学2023年申请担任合作博士生指导教师汇总表》(一式1份)。
4.直接获得博士生导师资格者只需填写《山东师范大学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备案表》(一式1份)。
联系人:秦杰 梁肖 86180863
邮 箱:sdnuxwb@126.com
附件:
1.山东师范大学2023年申请担任硕士生指导教师汇总表
2.山东师范大学2023年申请担任合作硕士生指导教师汇总表
3.山东师范大学2023年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汇总表
4.山东师范大学2023年申请担任合作博士生指导教师汇总表
5.山东师范大学申请担任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19日